Rainforest Alliance认证咨询-审核出现不符合项应对攻略之处理流程与避免后果实操指南
1.7 不符合项及可能的后果
该部分介绍了不符合项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其如何反映在考核体系中。
在外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项
1.7.1 在外部审核中发现的任何不符合项均必须报告雨林联盟并告知证书持有者。
1.7.2 审核团队负责确认并描述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1.7.3 认证人负责对任何不符合项进行验证,并在需要时基于审核团队所提供的信息做出调整。
1.7.4 若认证人在不符合项中做出任何调整,必须将此报告证书持有者和雨林联盟。
不符合项和考核体系
1.7.5 在认证审核中所发现的所有违反适用必选要求的不符合项均必须在证书持有者获得认证前予以关闭。
1.7.6 若在证书持有者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实体中发现不符合项,则在不符合项关闭前不得对该整个证书持有者进行认证。
1.7.7 若在任何审核中发现一项或多项不符合项,且当时证书正有效(监督或调查审核),证书持有者不得取消其有效证书或产量,除非认证机构在认证未通过的情况下决定这么做。但是,如果证书持有者要继续维持认证状态,就必须在认证流程中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关闭所有适用要求的不符合项。
1.7.8 若在自选要求和/或自选智能计量表方面发现一项或多项不符合项,证书持有者必须关闭这些不符合项,然后才可就这些要求作出资质声明。这不得影响认证决定。
关闭不符合项
1.7.9 在将发现的不符合项告知证书持有者后,证书持有者必须确定并执行适当的改正和纠正措施,防止不符合项再次发生。
1.7.10 证书持有者必须向认证机构提交一份纠正措施计划,内容包括:
a. 根本原因:为确定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证书持有者必须开展根本原因分析 (RCA)。
b. 改正:改正不符合项,证书持有者必须纠正截至目前证书整个周期中的所有不符合项实例。
c. 纠正措施:关闭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并防止其再次发生。纠正措施必须着眼于长期可持续的解决方案来关闭不符合项的根源。
d. 如果针对根本原因的长期解决方案需要的时间超过了关闭不符合项的最长时限,则只要短期的纠正方案已经在 10 周内全面实施,且纠正措施计划中的措施是具体的、有时限的、在最长允许时限内开始并将在证书持有者的证书结束前且不晚于以下时限结束,就可以使用纠正措施计划关闭不符合项:
i. 对于 5.1.4 评估与处理,必须在下一次审核前完成事件的全面补救,且从上一次审核的最后一天起,最长为 50 周。根据附件 S4 补救规程,实施证据必须在下一次审核前至少 2 周送交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必须在下一次审核中验证纠正措施计划是否得到充分执行。
注意:下一次审核的时间可能早于上一次审核最后一天后的 50 周。此种情况下,证书持有者仍然需要在审核前完成全部实施工作,并在审核首日前至少 2 周将证据送达。
ii. 对于 5.7 住房,增建房屋或调整现有结构,以便为现场工人提供住房。在下一次认证或监督审核前,必须至少完成 50% 的纠正措施计划的实施;在提出不符合项后的第二次审核前,必须完成全部计划的实施。
e. 执行更正和纠正措施及将证据提交认证机构的时间范围,最长为 10 周。
1.7.11 认证机构必须同意或不同意所提出的纠正措施计划。若认证机构不同意,认证机构必须说明原因,且证书持有者必须提交一份新的纠正措施计划。
1.7.12 认证机构必须通过跟进审核确保更正和纠正措施均已执行,且在关闭不符合项及其根源方面卓有成效。
1.7.13 对于重复出现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计划必须将不符合项的重复发生纳入考虑,以确保其不会再次发生。
认证未通过或取消决定
1.7.14 认证机构或雨林联盟可决定立即取消证书持有者的当前证书和/或决定因以下原因不对证书持有者进行认证。
1.7.15 此种情况下,认证机构可基于审核发现要求雨林联盟对证书持有者无限期禁止认证。
1.7.16 1.7.25 之前的要求是会导致认证机构或雨林联盟立即做出认证未通过或取消决定的非详尽示例清单:
1.7.17 如果纠正措施在上述认证过程中所描述的时间范围内未得到满意的实施。
1.7.18 欺诈、不作为或掩盖事实的证据。例如:
a. 故意将常规产品以雨林联盟认证资质进行声明的证据。
b. 当有证据表明可持续差价未用于其预期目的时。
1.7.19 贿赂/恐吓/骚扰审核员。如果审核员受到任何形式的恐吓和/或骚扰,和/或收到任何形式的贿赂,和/或来自证书持有者的压力,该审核员必须立即中止审核,并建议认证人拒绝认证。雨林联盟希望保护在其保证体系中开展工作的审核员的诚信和安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审核员可在没有压力或贿赂的实物证据的情况下中止审核。
1.7.20 存在系统性问题,且有不可逆24且无法纠正的违规行为,例如(但不限于):
a. 使用雨林联盟禁用杀虫剂清单中的产品,用于生产(拟)认证的农作物,且不能再进行分离。
b. (拟)认证产品的可追溯性丧失。
c. 2014 年 1 月 1 日后发生的森林或其他自然生态系统转换为农业生产或其他土地用途的情况。对于大型庄园和/或个体认证:若土地转换超过农场土地的 1% 或超过 10 公顷,则不符合项会造成认证未通过和/或取消。若土地认证发生在保护区,转换地及转换方式违反了标准或适用法律中的要求,则无论转换规模如何,都会造成认证未通过和/或取消。
d. 对于团体:若不可逆违规行为发生在超过 5%(推算到整个团体后,参见 AR6)和/或至少 5 个经审核的小型农场,这将被视为系统性问题而非独立个案,因而会造成认证未通过和/或取消。
1.7.21 证书持有者的 内部管理系统失灵:此种情况下,证书持有者的管理无法保障其团体成员或证书持有者负责范围内的任何其他成员遵守雨林联盟标准要求。若某项不符合项未被证书持有者的 IMS 发现和/或被证书持有者解决,则被视为系统性失灵。
1.7.22 严重的民权事件。事件未得到补救,且严重性判定(使用雨林联盟严重性判定,见本文件附件 AR4)显示所发现和确认的问题是严重的,或事件未根据上次审核中认证机构所接受的纠正措施计划得到有效补救。
1.7.23 违反与标准中适用于证书持有者的要求有关的适用的国家、地区、地方或行业法律或集体谈判协议。
1.7.24 出于上述原因,认证机构可通过撤回证书或颁发认证未通过取消证书持有者的认证。取消或认证未通过不能解除。为实现再认证,证书持有者必须接受一次新的认证审核。
1.7.25 大规模系统性地缺乏证据或数据或虚报或伪造数据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