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认证咨询-认证机构在FSC法规模块审核中的额外评估工作及考量

发布时间: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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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法规模块认证认可要求
7.1 认证机构的角色是什么?
认证机构旨在验证证书持有者是否符合 FSC 法规模块的认证要求。
7.2 如何分阶段实施这些要求?(已更新)
执行 FSC 法规模块意味着扩大证书持有者的认证范围,即证书持有者需向其认证机构提出扩大认证范围的请求。在进行范围扩大之前,认证机构至少需对证书持有者的文件(例如程序)进行案头评估(FSC 法规模块第 8.2.1 条)。
7.3 认证机构在依据法规模块进行审核时是否需开展额外认证评估工作?(已更新)
作为先决条件,认证机构必须在其认证范围内包含受控木材 (CW)。认证机构一旦准备好根据法规模块提供验证,就需向国际认证服务机构(ASI)发出信号。如果时间一致,ASI 将开展案头审核或将审核与总部评估相结合。将认证范围扩大到包括 FSC 法规模块是自愿性的。
7.4 认证机构是否会接受 FSC 法规模块相关的培训?
FSC 不打算为认证机构提供 FSC 法规模块的正式培训,但计划通过在 2024 年第四季度和次年组织研讨会向认证机构介绍法规模块及 FSC 与之接轨的情况。针对 FSC 法规模块的认证要求将与现有的认证要求类似,不需要认证机构具备关键的新能力。
7.5 有资格参加 FSC 以外其他体系的审核员可以审核 FSC 法规模块吗?
不,不可以。因为不会仅针对 FSC 法规模块开展独立的认证认可工作,而是与常规 FSC 认证评估配合使用。审核员需证明其具备专为 FSC 设计的《FSC-STD-20-001 FSC 认可的认证机构的一般要求》和《FSC-PRO-20-004 FSC 培训计划的一般要求》所规定的资格和培训经历。
7.6 认证机构在与主管当局合作中的作用是什么?(新增)
法规模块包括一项针对认证机构应响应主管当局关于其客户是否遵守 EUDR 的信息请求的一般性要求,以便在需要时进行合作。
在实践中,预计认证机构与主管当局的直接互动会很少,因为与主管当局进行沟通是证书持有者的核心责任,例如在认证机构发现与法规模块存在重大不符合项的情况下。当主管当局发现与不符合 EUDR 要求时,应通知证书持有者,然后由证书持有者通知认证机构。在这种情况下,认证机构应检查所识别的不合规项是否根据法规模块构成不合格产品,如果确认,则暂停证书持有者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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