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S认证辅导-认证实体RBC政策制定中的尽职调查考量

发布时间: 2025-03-14
文章来源:
阅读人数: 14
《GOTS 4.1.1(i)节:企业责任行为政策相关规定》
GOTS 第 4.1.1 节(i)
“认证实体应将其尽职调查流程纳入其政策和管理体系。”
指导意见
认证实体的负责任商业行为(RBC)政策应:
a. 以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和 GOTS 第 4.4.1 节所列相关国际人权标准为基础。
b. 包括对认证实体自身活动的承诺,并明确认证实体对其供应链上下游商业伙伴(包括供应商、被许可方和中介机构)的期望。
c. 包括在组织层面将尽职调查纳入决策过程的承诺。
d. 涵盖 GOTS 化学品投入标准、GOTS 环境标准、GOTS 人权和社会标准、GOTS 治理标准以及经合组织《服装和鞋类行业负责任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中确定的行业风险问题。
e. 包括对认证实体自身运营及其供应链中最重大风险进行尽职调查的承诺。
f. 包括对负责任采购实践的承诺,即认证实体承诺通过其采购实践防止对有害影响产生促成作用。
g. 在相关情况下,规定认证实体对直接供应商使用分包商的期望,包括 “分包” 的定义以及对存在的分包工作的区分。
h. 提出认证实体对业务模式相关的外包给家庭工人和使用手工劳动的期望。
i. 包括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与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意义的接触的承诺。
j. 包括倾听并处理针对认证实体自身运营的所有投诉的承诺,无论投诉是如何提出的。
k. 包括倾听并处理通过合法程序提出的、经衡量和证实的关于认证实体在其供应链中造成或促成伤害的投诉的承诺。
l. 由认证实体的最高层批准。
政策的性质
认证实体的 RBC 政策可以是单一政策,也可以是多个独立政策,或者整合到更广泛的治理文件中,如行为准则或商业道德原则。
认证实体的 RBC 政策也可以基于现有政策和承诺制定。
政策的制定与更新
认证实体的 RBC 政策应在相关内部和外部专业知识的参与和指导下制定,并由公司最高层批准。
认证实体的 RBC 政策应根据认证实体最重大的风险进行调整和适配。
认证实体的 RBC 政策不应是静态文件。应通过一个迭代过程进行更新,该过程基于对企业供应链中伤害风险的不断了解以及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输入。
政策的沟通
RBC 政策应公开,并传达给所有员工、供应商、商业伙伴和其他相关方。
ctslogo
{{ articleInfo.contact_name }}
电话 {{ articleInfo.phone }}
邮箱 {{ articleInfo.email }}
位置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1号华耀城12栋605
老师微信
地址地图
上一章: {{articleInfo.previewNewsItem.title}} 已经是第一章
下一章: {{articleInfo.nextNewsItem.title}} 已经是最后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