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基于案头研究进行公司层面的风险评估,以确定: a. 与申请公司自身运营、最终制造阶段设施、产品供应链、产品循环、相关社区、可能受影响的群体以及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有关的已知和可能存在的人权风险。 b. 与申请公司所处行业 / 领域以及运营所在国家相关的常见风险。
基于对供应商行业 / 领域和所在地的了解,进行一级供应商风险评估,以确定高风险的供应商设施,包括以下情况的设施: a. 处于存在高人权侵犯风险或其他负面人权影响的行业 / 领域。 b. 位于以存在冲突、腐败、广泛的人权侵犯和 / 或治理薄弱而著称的地区。 c. 实际高风险地区,定义为在取世界银行六项全球治理指标的平均值后,排名处于后 35% 的国家。
确定应对这些风险的人权尽职调查最佳实践。
收集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申请公司的员工)所定义的已识别风险的影响和重要性的信息。
对已识别的风险和改进机会进行优先级排序。至少必须对以下内容进行优先级排序: a. 常见的行业风险。 b. 人权侵犯问题。 c. 申请公司有很大影响力可以进行改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