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C认证咨询-评级过程的要求与通知审核要求相同
3.3 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
远程审核和现场审核中发现的所有不符合项均应遵循本方案现有的要求(见第2.3节)。所有不符合项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证据应在现场审核后的28个日历日内提交给认证机构(即混合审核完成后的28个日历日内)。
预防性行动计划的验证和纠正措施的实施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后续的现场评估或通过ICT提交的证据的评估)。验证必须由认证机构胜任的技术人员,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
在远程审核(即第一部分审核)或现场审核(即第二部分审核)时,或两部分审核结果相加时,如果发现了一个关键不符合或其他不符合数量和严重性达到一定量时,将导致不能取得证书,应立即撤销工厂当前证书。如果关键不符合项和/或不符合项数量在远程(第一部分)审核时,达到相应标准,工厂当前证书仍应被立即撤销(即远程审核之后),不得延迟到第二部分审核完成之后。
3.4 审核等级
评级过程的要求与通知审核要求相同(见第2.4节)。
需要强调的是,评定的等级是根据两次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的总和(即远程审核和现场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的总和)。
在远程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即使在现场审核前被关闭并纠正,在计算等级时仍将计算在内。
3.5 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的要求与通知审核的要求相同(见第2.5节)。然而,报告应说明该方案为“混合通知审核方案”。
审核报告应明确说明在开展审核时使用 ICT 的程度以及 ICT 在实现审核目标时的有效性。审核报告应包括远程审核和现场审核的所有信息和发现汇总,以便将唯一的审核报告上传到 BRCGS目录。
审核报告还应注明两次审核的日期和审核持续的时间,并记录参加审核的人员。远程审核期间评估的条款应在条款开头用星号标识。
最终报告要到现场审核完成后才能完成。
3.6 认证
认证要求与通知审核方案的相同(见第2.6节)。
证书上信息的设计要求与所有针对本标准的审核相同,但证书应注明“混合通知审核”。认证上应包括两次审核(远程和现场)的日期。
该认证将替代任何现有认证。新证书应在现场审核后42天内颁发,有效期为之前证书的有效期加上6个月或12个月,具体取决于所达到的等级。
3.7 后续审核频率与重新认证
审核计划和通知审核方案相同(见2.7节)。
选择混合通知审核选项的工厂需要每3年完成一次强制性的非通知审核(见第2.1.3节)。
3.7.1 确定复审日期
后续的通知审核可保留在混合通知审核方案中,不论该工厂以前的评级如何(即评级由AA至D的工厂均可接受远程审核)。然而,认证机构在审核前的风险评估应包括工厂以前的等级(见第3.1.5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