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标准GOTS认证咨询|通过发票与TC核实有机纤维与认证产品
2.5. 记录保存,内部质量保证
2.5.1. 所有操作程序和实践活动应建立在有效的文件化控制体系和记录基础上,以便能够追溯:
a. 场所收到的有机和其余(原)材料、辅料以及投入物的来源、性质和数量
b. 场所内部的产品流动(所执行的加工或制造步骤、所用配方和库存数量)
c. 场所出运的 GOTS 产品的性质、数量和收货人
d. 所制造的产品的纤维成分
e. 为正当检查操作可被要求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
2.5.2. 与检查相关的记录应至少保存五年。
2.5.3. 采购未加工的有机纤维的被认证实体,应从原生产商处获得并保存由公认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全部采购数量均符合第2.1节准则的范围证书和交易证(如适用)。
2.5.4. 采购GOTS产品(中间品和成品)的被认证实体,应按照《范围证书颁发政策》以及《交易证颁发政策》,获得并保存被授权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全部采购数量的GOTS产品的GOTS范围证书和交易证。
2.5.5. 除了发票和交货回单,被认证实体还应持有其在加工或制造GOTS产品时所用全部物料的有效许可证的复印件,以证实所有用于GOTS产品生产的着色剂和助剂确实是被许可的。
2.5.6. 任何有机纤维和/或GOTS产品的收货人在收到认证产品后,应检查其包装或集装箱的完整性,并根据产品上标注的内容信息与对应记录文件(如:发票、提货单、货车收据、运输单据、交易证)核查
认证产品的来源和性质。
2.5.7. 一个产品的 GOTS 符合性状态若遭到怀疑,则只有在疑虑消除后该产品方可投入加工或包装。
2.5.8. 有机纤维和 GOTS 产品应通过相对应的发票来准确核实。
2.5.9. 被认证实体应与每一个分包商签订合同,规定相关分包工作的条件,并对分包商符合GOTS所有准则负最终责任。
2.5.10. 如果GOTS要求,被认证实体应收集、整理和共享与影响评价相关的非商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