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S认证辅导-养殖户通过遵守相关法规要求保证山羊生活稳定及良好的环境
3.室外栖息环境
关键原则:山羊能够进入空间充足的室外区域活动以及与其他山羊互动。
3.0.1 M 必须保证山羊在白天能够进入室外活动区域。
注:除非出现可能会对山羊的健康状况造成负面影响的极端天气。室外活动区域可能是庭院或牧区(另请参见下文的“标准 3.0.3”)。
3.0.2 山羊在室外活动区域空间容量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3.0.3 M 必须保证生长期的成年山羊每天能在食草区域啃食四小时。
注:内蒙古的生长期被定义为五月到九月。砍伐植被(例如玉米秸秆或干草)以及区域中生长的植物也可接受。
3.0.4 必须保持山羊的室外栖息环境中的栅栏、设备和其他结构状态保持良好,没有尖锐的碎片,不会造成伤害。
3.0.5 栅栏的设计必须注意不会卡住山羊的头部或四肢。
3.0.6 改善标准
栅栏高度至少应为 1.2 米。
3.0.7 必须妥善管理山羊,避免它们接触有毒的植物、矮树丛和树木。
3.0.8 必须保证为山羊提供富集的栖息环境,例如搭建土丘、凸起的木制平台、树桩或室外活动区域中的类似物件。
3.0.9 每个羊群或部分羊群(50 只山羊)必须至少拥有 0.5 平方米(4.5 平方英尺)的富集环境。
注:山羊非常敏捷,而且喜欢攀爬。若有机会,可以看到成年山羊和羊羔攀爬地面上的凸起区域、树桩或类似物体,这是它们喜欢去高处觅食和玩耍的一种自然行为。
4.健康
关键原则:妥善管理山羊,确保它们身体健康,精神愉悦。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预防健康问题,但是当山羊患病或受伤时,应立即给予救治。
4.0.1 必须有书面健康计划,涵盖如何防治已知存在或养殖场的山羊有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该计划必须至少包含下列详细信息:
1. 内部寄生虫防治
2. 外部寄生虫防治
3. 传染病防治
4. 跛足和蹄脚问题防治
5. 生物安全与检疫
6. 疫苗接种
4.0.2 制定健康计划时必须参考兽医或山羊养殖领域其他专家的建议。
4.0.3 每年至少邀请兽医或山羊养殖专家视察养殖场一次,评估健康计划以及山羊福利、健康状况和疾病管理协议。
4.0.4 M 发现健康问题后,必须立即对任何患病、受伤或有寄生虫的山羊进行治疗。
4.0.5 用药记录包含接受治疗的山羊、治疗日期、所用药品以及治疗原因,必须妥善保存。
4.0.6 对于未使用或已过期药物、杀虫剂、注射针等医疗用品的安全处置,必须制定相关规程。
4.0.7 M 禁止亚治疗量使用兽药。
注:亚治疗量使用指的是当动物在临床上没有患病或有立即患病的风险时使用兽药,包括但不限于抗生素和驱虫剂。
4.0.8 M 禁止使用任何药物促进动物生长,例如抗生素、乙型受体素或激素。
4.0.9 必须记录死亡和选择性宰杀以及死亡/选择性宰杀原因(已知的情况下),并妥善保存。
4.0.10 必须有收留和/或隔离患病或受伤动物的设施。
4.0.11 必须保证患病或受伤动物专用设施能让动物自由获取饮水,并提供洁净、干燥的垫料材料。
4.0.12 必须实行日常蹄脚护理,包括酌情修剪和洗脚,确保跛行率不得超过畜群的 5%。
5.山羊管理
5.0 总体管理
关键原则:山羊养殖户应知晓并遵守任何相关法规,确保山羊群体生活稳定。
5.0.1 M 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山羊管理的相关地方和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
5.0.2 M 必须每天至少检查山羊一次。
5.0.3 必须避免混入陌生动物。必须根据年龄和生产阶段将山羊归入稳定的群体中进行管理。
5.0.4 除非为了管理健康问题,否则不得隔离动物。
5.0.5 必须拥有书面应急计划,包含在发生火灾、洪水、干旱和/或其他潜在极端天气/环境状况时保护山羊的措施。
5.1 繁殖管理
关键原则:山羊选育可以让山羊茁壮成长,无需过度的人为干预。
5.1.1 M 选育必须考虑构象和健康特征(例如,羊腿强壮、笔直;牙齿红润,带有牙垫;蹄脚结实,形状良好)以及羊毛质量。
5.1.2 禁止养殖克隆、基因工程或基因编辑山羊。
5.1.3 不得采用胚胎移植和/或活体取卵技术。
5.1.4 在首次选育之前,年轻母羊必须达到一周岁。
5.1.5 用于生产羊羔的区域必须保持洁净。
5.1.6 必须记录每年生产羊羔的母羊的总数以及需要协助分娩的母羊的数量。
5.1.7 如果超过 15% 的母羊在每个产羔周期都需要协助分娩,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
5.1.8 种公羊在繁殖季节之外必须有其他山羊的陪伴。
5.2 羊羔管理
关键原则:从出生起,将动物福利当作一项优先任务加以执行,为羊羔提供良好的生命开端。
5.2.1 M 必须检查羊羔,确保它们在出生 6 小时内喝到初乳。
5.2.2 在开始产羔之前,必须制定如何管理孤羊羔或超量羊羔的相关条款。
5.2.3 必须对用于人工伺养羊羔的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干净、卫生。
5.2.4 必须保证人工伺养羊羔随时能够获得饮水。
5.2.5 M 羊羔至少长到其成年体重 40% 或出生后最少 8 个星期才能断奶。
5.2.6 断奶时,母羊和羊羔必须分离,不能看到彼此的身影或听到彼此的声音。
5.2.7 刚断奶的羊羔必须与它们熟悉的羊羔生活在一起。
5.2.8 羊羔必须至少在出生后 15 天开始从摄入饲料。
5.3 生理改变
关键原则:为最大限度减少生理和心理伤痛,实施山羊管理所需的生理改变。
5.3.1 M 若要阉割公羊羔,实施阉割手术最迟不得超过出生后 8 周。
5.3.2 若要阉割公羊羔,允许采用下列器械:
• 解剖刀
• 去睾器(去势钳)
5.3.3 改善标准
若要阉割公羊羔,应当使用止痛药。
5.3.4 实施阉割时,必须遵守良好的卫生习惯。
5.3.5 M 禁止实施除阉割以外的所有生理改变。其中包括禁止下列操作:
• 刻耳号
• 断角和去角
• 削弱公羊发出气味的能力
• 割除垂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