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认证培训|对非CoC材料和回收废料供应商做尽职调查内容与措施要求
B. 确认合格输入 (3-7 章)
3. 原铝:ASI 铝土矿、ASI 氧化铝和 ASI 铝液的标准
监管链必须有一个起点,对铝来讲,它是原铝(矿产)或回收铝(再生)材料。第 3 章的重点聚焦原铝,并要求 ASI 铝土矿来自铝土矿矿山,且通过氧化铝精炼厂和铝冶炼厂进一步处理,这也需要符合 ASI 绩效标准(或同等标准)。
3.1 从事铝土矿开采的实体应有相应的体系,以确保 ASI 铝土矿仅由铝土矿矿山生产:
a. 在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和/或该实体持有的合法权益产能,但属于另一个 CoC认证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
b. 按照 ASI 绩效标准进行认证,或通过 ASI 认同的与 ASI 绩效标准相当的负责任矿业标准认证。
3.2 从事氧化铝精炼的实体应有相应的体系,以确保 ASI 氧化铝仅由氧化铝精炼厂生产:
a. 在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和/或该实体持有的合法权益产能,但在另一个 CoC 认证实 体的 CoC 认证范围;
b. 按照 ASI 绩效标准进行认证。
3.3 从事铝冶炼的实体应有相应的体系,以确保 ASI 铝液仅由铝冶炼厂生产:
a. 在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和/或该实体持有的合法权益产能,但在另一个 CoC 认证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
b. 按照 ASI 绩效标准进行认证。
4. 再生铝:合格废料和 ASI 铝液的标准
再生铝是 ASI 铝监管链的第二大潜在起始点。CoC 标准预期,在再生 CoC 材料监管链中的第一家实体,将是铝重熔和/或精炼厂(铝精炼包括从浮渣和作为炉渣的浮渣残料中回收和精炼铝)。第 4 章要求“了解您的客户”原则适用于回收废料供应商(也适合于第 7 章尽职调查要求)。本节阐述 ASI CoC 标准要求,它针对生产回收废料和再生铝的实体。
4.1 从事铝再熔化/精炼以生产再生铝的实体应有相应的的体系,以确保 ASI 铝液只能从现有的设备中生产:
a. 在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和/或该实体持有的合法权益产能,但属于另一个 CoC认证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
b. 按照 ASI 绩效标准进行认证。
4.2 从事铝重熔/精炼的实体,在其材料核算系统中仅把如下废料列为合格废料:
a. 消费前废料,被指定为 CoC 材料,它是从 CoC 认证的实体或浮渣和处理浮渣废料中回收的铝中直接供应而来,并受制于第 7 章提及的供应商尽职调查;和/或
b. 消费后废料,根据第 7 章供应商尽职调查制约的消费后废料,来源于被实体评估属于的消费后废料。
4.3 从事铝重熔/精炼以生产再生铝的实体应有记录系统:
a. 全部回收废料的直接供应商的身份、负责人和经营地点。
b. 与全部回收废料的直接供应商的所有交易的财务记录,如果交易为单笔操作或在有关联的几笔操作中进行,应确保现金付款金额在适用法律规定的限额以下或 10000美元(或等值)。
5. 熔铸:ASI 铝标准
对原铝和再生铝而言,熔铸车间是上游和下游供应链之间的“瓶颈”,也是铝在随后的材料转化和/或制造过程中形成可使用(或可重复使用)金属的关健点。第 5 章论述了熔铸车间的认证要求,以及铝液和冷料的输入和输出,它们也是熔铸过程的一部分。同时还规定熔铸厂需要确保他们的体系可以通过贴标签和打印标识对 ASI 铝制品和 ASI 信用提供可追溯性。
5.1 一个实体使用原铝和/或再生铝生产熔铸产品时,应有相应的体系,确保 ASI 铝仅来源于如下熔铸厂:
a. 在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和/或该实体持有合法的权益产能,属于另一个 CoC 认证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
b. 按照 ASI 绩效标准进行认证。
5.2 基于可追溯的目的,一个实体在从事熔铸产品生产时,核算体系应有相应的制度,以确保 ASI 产品有唯一的识别编码,它可以是在 ASI 铝上贴标签和/或打印,或跟随 ASI铝,并与该材料核算期间的 CoC 材料输入量关联。
6. 熔铸后续: ASI 铝标准
熔铸产品广泛用于半成品加工过程和随后的材料转化、下游产品制造和产品使用中。从熔铸后续(post-casthouse)开始的供应链,往往是高度多样化和/或分散的。第 6 章适用于生产熔铸后续产品的实体,他们直接从熔铸产品的生产实体或通过另一个下游的实体采购实物 ASI 铝,并使用 CoC 标准为自己生产的 ASI 铝做出声明。
6.1 熔铸后续产品的生产实体采购 ASI 铝,应当有相应的体系以确保它本身生产的 ASI 铝仅来源于如下实体和/或设施/:
a. 在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和/或该实体持有合法的权益产能,但属于另一个 CoC认证实体的 CoC 认证范围;
b. 应当取得 ASI 绩效标准认证,这个过程需要在 ASI 认证项目启动后的两年内或
c. 从另一家 ASI CoC 认证的实体,或通过金属贸易商或仓库采购 ASI 铝。其中,ASI CoC 认证实体可以提供或验证相关的 CoC 文件,这些文件包含补充信息,足以确定相应的发运过程。
7. 非 CoC 输入和回收废料的尽职调查
第 7 章要求实体对非 CoC 材料和回收废料供应商做尽职调查,内容涉及环境、社会或治理风险,以及防止或减缓风险所采取的合理措施。这与 ASI 促进负责任采购的使命相吻合。这并不排除实体从非 ASI 供应商采购。
7.1 实体应当实施负责任采购政策,并就所涵盖的铝,与非 CoC 材料和回收废料供应商展开沟通,至少需要考虑以下的 ASI 绩效标准的准则:
a. 1.2(反腐败)
b. 2.4(负责任采购)
c. 9.1(人权尽职调查)
d. 9.9(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
7.2 实体应当基于负责任采购政策,对非 CoC 材料和回收废料供应商做违约风险评估,记录调查结果,并对识别的不利影响做适度的风险缓解。
7.3 实体应按照 ASI 绩效标准中的准则 3.2 建立投诉机制,这与企业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相适应,并允许有关相关的各方对其铝供应链中不遵守付责任采购的政策表达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