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yClass认证咨询-回收成分的计算有助于在价值链中实现回收塑料的透明化信息传递

发布时间: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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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回收成分计算
    回收成分的计算有助于在价值链中实现回收塑料的透明化信息传递。认证工作包括对每个回收产出的回收成分进行计算。这些信息可作为材料监管链的一部分告知客户。
    回收塑料的占比是在审核期间通过评估和文件审查确定的。根据 EN 15343:2007 标准,每个回收产出中消费前和消费后回收成分的占比计算,会将添加物质纳入考量,计算公式如下:
    x =AP× 100
    x 为回收成分占比,以百分比表示;
    A 为回收成分的质量;
    P 为回收产出的总质量。
    在公式中,x 代表消费前或消费后材料的占比,这两项应分别进行报告。回收产出中的其他成分,如聚合物(原生塑料、改性剂、色母粒、载体树脂、增容剂等)和非聚合物添加剂(抗氧化剂、填料等),均计入分母。
    认证内容将包括所有回收产出的整体回收成分信息,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包含每个回收产出的回收成分计算,具体如下:
  • 回收过程回收成分:回收过程的回收成分平均值会在总结表和审核报告中体现。这是所有回收产出的平均值,该数值不能用于宣称最终产品的回收成分占比。
  • 每个回收产出的回收成分:计算每个回收产出的回收成分时,需分别说明消费前和消费后材料的占比。此信息会在证书和审核报告中体现。对于 3 级可追溯性要求,这并非强制性规定。
    要求计算每个回收产出的回收成分,是为了在后续如蓝天使标签或 RecyClass 回收塑料可追溯性等回收塑料认证中,核实废弃物的来源。
  1. 监管链模式
    可通过两种监管链模式获得认证:i)分离模式;ii)受控混合模式。回收商可基于这两种范围中的任意一种申请认证。
    在分离模式下,经认证的回收塑料在厂区内始终与其他材料分开存放。在此模式中,允许混合不同来源但特性相同的回收塑料。回收商必须确保回收塑料在存储区域与其他材料分开存放,并清晰标识。在回收过程中,也必须保证回收塑料与其他材料物理分离。采用分离模式的回收商在回收过程中,不会将回收塑料与任何其他材料(包括原生塑料、添加剂等)混合。
    在受控混合模式下,回收塑料在特定时间段内,会以已知比例与其他材料或物质(如原生塑料、色母粒、添加剂、填料等)混合,形成最终产出。在此模式中,回收产出的回收成分计算以回收塑料的最低占比为准。通过计算回收成分,可宣称产品中特定的回收塑料占比。
    采用受控混合监管链模式的机构,必须制定相关程序,以控制每个回收产出中回收塑料在特定回收塑料占比范围内的可追溯性。回收商必须确保在整个回收过程中,对于确定的产量,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始终清晰可知。因此,在评估时间段内,回收产出中回收塑料的占比是明确的,从而能够宣称产品中特定的回收塑料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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