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认证咨询-材料合规实操:循环类型划分与供应商声明管理要求
3.2 确定适宜的物质循环类型
标准要求
需明确产品及其材料组件所适用的物质循环类型(即生物循环或技术循环)。
适用的认证等级
本要求适用于所有认证等级(基础级、青铜级、白银级、黄金级及铂金级)。
核心目的
本要求旨在明确产品及其组件的目标营养循环类型(生物循环或技术循环),为高级别认证所需的适宜营养管理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指导。
实施方法
针对依据3.1条款确定的每一种需审核均质材料,在材料清单(BOM)中明确其归属技术营养循环还是生物营养循环。部分材料可能仍需通过设计优化以适配最适宜的循环类型,本阶段的目标是对每种材料及产品整体进行初步分类。

技术营养物(TNs)
- 指能够为技术系统“供能”的材料或产品:可通过拆解实现再利用,或经物理、化学方式转化,但不会被生物消耗(即不进入生物圈的材料)。
- 通常无法被生物系统分解处理的材料或产品。
- 作为“服务型产品”使用的材料或产品。服务型产品指为用户提供特定服务、但不转移材料所有权的产品类型。
- 金属和塑料均属于技术营养物。生物塑料虽源自生物圈,但也可通过设计适配技术循环。
- 外部管理组件(EMCs)属于技术营养物的一种,其定义详见1.3.1.3条款。
生物营养物(BNs)
- 指可被生物体利用以维持生命活动的材料或产品。
- 作为“消耗型产品”使用的材料或产品。此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通常会发生生物、化学或物理性质的改变,从而通过自然过程或人为设计进入生物圈。消耗型产品应按适配生物系统的要求进行设计,因此被归类为生物营养物并按此类别评估。例如,刹车片在使用过程中会磨损并进入环境,理论上应按适配生物循环的标准进行设计,审核时也将基于此目标展开评估。
- 清洁用品、化妆品、个人护理产品及纸张均属于生物营养物的示例。
需注意,材料归为技术营养物还是生物营养物,将决定产品适用哪一份禁用化学物质清单,并会对材料健康性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必备文件
在材料清单中清晰标注每种材料所属的循环类型(技术营养循环或生物营养循环),可通过在清单中增设对应列项实现。
3.3 确认不含禁用清单中的化学物质
标准要求
基于供应商声明,产品中需审核材料所含的禁用清单化学物质含量均不得超过允许阈值。
适用的认证等级
本要求适用于所有认证等级(基础级、青铜级、白银级、黄金级及铂金级)。但申请人若申请基础级以上认证,可提供3.4条款所述的完整材料成分披露信息,以替代禁用物质声明。

核心目的
本要求旨在尽可能确保对人类或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不会被有意添加到认证产品的材料中且含量超过规定阈值。通过要求供应商提交声明,将确认材料不含禁用化学物质的责任转移给供应商,促使其主动了解自身材料的化学成分,同时减轻制造商对所有禁用化学物质进行检测的额外负担。
实施方法
1. 参考“从摇篮到摇篮认证”产品计划的禁用化学物质清单(附录)。该清单分为两份:一份适用于技术营养物(TN)材料,另一份适用于生物营养物(BN)材料。表4列出了禁用化学物质的常见应用场景及排查方向,可供参考。
2. 针对产品中识别出的每一种均质材料,收集供应商声明,确认其中未有意添加含量超过允许阈值(通常为1000ppm,以下列出例外情况)的禁用清单化学物质。“有意添加物质”指为实现特定目的而添加到材料中的物质;若制造商明知某材料来源可能含有某种物质仍选择使用,该物质也被视为“有意添加”。“有意添加”同时包含“已知含有”的含义。此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a. 审核依据为每种均质材料中禁用化学物质的浓度,而非其在整个产品中的浓度。
b. 技术营养物禁用清单及1000ppm允许阈值的例外情况如下:
i. 铅、聚四氟乙烯(PTFE)和多环芳烃(PAHs)被列入生物营养物禁用清单,但未列入技术营养物禁用清单。这些物质可用于部分技术营养物材料中,但需确保不会产生暴露风险(例如铝中的铅、炭黑中的多环芳烃);由于其具有危害性,不得用于可能导致人类或环境暴露的材料中。具体规定如下:
a) 当铅、聚四氟乙烯和多环芳烃在技术营养物材料中的含量超过1000ppm,且该材料极有可能导致人类或环境直接暴露时,其使用同样被禁止。此类材料示例包括用于玩具、其他儿童用品及珠宝等产品表面的涂料、涂层和表面处理剂。
b) 若聚四氟乙烯是产品的主要成分(按重量计占产品总重量的50%以上,而非材料重量),则其在技术营养物中的使用被禁止。
ii. 生物营养物材料中金属的允许阈值为:镉2ppm、铅90ppm、铬100ppm、汞1ppm、砷10ppm。
c. 外部管理组件(EMCs)不得豁免提交禁用物质声明的要求。
d. 产品主包装(若有)中使用的每一种均质材料(包括油墨、胶粘剂及包装标签所用材料),均需提交禁用物质声明(详见本文档2.1条款)。
e. 不接受以禁用化学物质的分析检测报告替代供应商声明,但在以下情况下必须进行分析检测:
i. 当无法或未收集到再生材料的完整数据时,需通过检测确认其中不含禁用化学物质。详见3.3.1条款的进一步说明。
必备文件
需获取每位供应商的签署声明并提交给审核员,以证明产品或材料不含禁用化学物质。若产品制造商或审核员已充分了解材料的化学成分,也可由其签署该声明。供应商可提交一份涵盖提供给某一制造商的所有输入物的通用禁用物质声明。该声明至少需包含以下内容:
1. 清晰注明供应商信息及材料标识,包括产品识别号、商品名和/或等级(视情况而定)。
2. 完整列出适用的禁用化学物质清单(需根据材料归类为生物营养物或技术营养物,选择对应的清单)。
3. 包含以下声明:“未有意添加含量超过0.1%的上述禁用化学物质(生物营养物材料适用更低阈值)”。
为便于追踪材料是否含有禁用化学物质及是否已收到供应商签署声明,可在材料清单中增设备注列,记录相关信息。
关键字
联系方式
{{ articleInfo.phone }}
{{ articleInfo.email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1号华耀城12栋605
185764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