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S认证咨询-GCS认证核心指南:HIP监管链模型及供应链各环节管控要求

发布时间: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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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CS实施指南

1 总则与GCS会员资格

本实施指南由贸易援助基金会(AbTF)/阿塔科拉促进有限公司(ATAKORA)提供,旨在为希望将经《好羊绒标准®》(GCS)认证的羊绒纳入其生产线的供应链组织提供实用指导和概述。监管链指南仍为主要参考文件。
所有生产、处理、贸易或采购GCS羊绒(羊绒条)或GCS宣称材料/产品(如梳绒落棉、纱线、面料或服装)的组织,均需根据适用情况维持GCS会员资格。为确保所采购的GCS宣称产品和材料符合认证要求,采购方始终有责任核查销售方是否已根据适用情况在GCS注册。
零售商和品牌方必须与ATAKORA签署许可协议。该协议允许其将GCS认证羊绒纳入自身供应链,并根据适用情况,按照GCS宣称框架(见第4章)使用GCS标志和标签进行产品宣传及企业宣传。
零售商和品牌方负责:
• 向其相关供应链合作伙伴告知监管链(CoC)实施要求;
• 确保所有相关供应链合作伙伴遵守监管链要求;
• 监控跟踪系统中的文件和数据,确认宣称材料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 确保产品标签和营销信息准确无误,避免任何误导性宣称。

2 监管链模型(HIP)

GCS采用严格身份保留(HIP)监管链(CoC)模型,以确保GCS认证羊绒及GCS宣称材料和产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完全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在HIP体系下,GCS认证羊绒可从零售订单追溯至GCS认证羊绒生产商,实现供应链各环节的全程可见。该模型保证认证羊绒的完整性,杜绝任何混合或替换行为¹,支持最高水平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经《好羊绒标准®》认证的羊绒,仅可通过严格身份保留(HIP)监管链模型纳入供应链。
GCS纱线、面料和服装的羊绒成分中,必须仅包含GCS羊绒²,因此可100%追溯至GCS羊绒的原产地。
GCS羊绒(羊绒条)及GCS宣称材料和产品(梳绒落棉、纱线、面料、服装),在供应链各环节(从羊绒生产商至零售商/品牌方)均需保持隔离。
• GCS羊绒(羊绒条)在存储、加工、处理及厂间运输的所有环节,必须与非GCS羊绒(羊绒条)隔离。隔离方式可采用物理隔离(如单独的存储区域和生产线)或时间隔离(如分批生产,依次进行)。
• GCS羊绒(羊绒条)在存储、加工、处理及厂间运输的所有环节,必须清晰标识(如张贴标识牌)。随附的生产、销售和运输文件必须清晰标注(如通过包装袋编号或批次号)相应羊绒(羊绒条)为GCS认证羊绒(羊绒条)。
• 禁止用非GCS羊绒(羊绒条)替换GCS羊绒(羊绒条)。但GCS羊绒可与其他非羊绒纤维混纺。
• GCS宣称材料或产品(纱线、面料、服装或梳绒落棉)在存储、加工、处理及厂间运输的所有环节,必须与其他羊绒材料或产品(纱线、面料、服装或梳绒落棉)隔离。隔离方式可采用物理隔离(如单独的存储区域和生产线)或时间隔离(如分批生产,依次进行)。
• GCS宣称材料或产品(纱线、面料、服装或梳绒落棉)在存储、加工、处理及厂间运输的所有环节,必须清晰标识(如张贴标识牌)。随附的生产、销售和运输文件必须清晰标注(如通过包装袋编号或批次号)相应材料或产品为GCS认证材料或产品。
• 禁止用其他羊绒材料或产品(纱线、面料、服装或梳绒落棉)替换GCS宣称材料或产品(纱线、面料、服装或梳绒落棉)。但GCS宣称纱线或面料可与其他非羊绒纱线或面料混合。
应要求或审核时,必须提供隔离和标识的相关证明。
注:1. 此处指杜绝GCS羊绒与非GCS羊绒的混合或替换;2. 强调GCS产品羊绒成分的纯粹性,确保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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