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监管链要求
9.1 监管链方法
本章节监管链相关要求,严格遵循ISO 22095:2020国际标准定义,同时适配ISCC PLUS体系核心合规逻辑,聚焦可持续物料全供应链溯源管控,明确监管链核心定义、实施逻辑、合规方法及禁用模式,配套库存核心界定,搭建完整、可落地的监管链管控体系,为物料可持续性属性溯源、批次绑定、全流程可控提供标准化依据。
“监管链”是指物料投入、产出及配套属性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流转、交接、加工、仓储全流程中,实现有序传递、全程监控与闭环管控的完整链路,核心价值在于有效证实特定批次物料或终端产品的可持续性等特定属性,确保物料与绑定属性信息全程同步、可追溯、可核验,全面保障供应链溯源真实性与可信度,杜绝属性与实物脱节、数据失真等合规风险。
物料可持续性属性的溯源核查与合规证明,需结合第8章规定的溯源管控措施,依托本章节合规监管链方法落地实施,方可实现属性与物料批次的精准绑定,同时严格保障供应链各环节出库可持续物料总量,不超过对应环节入库可持续物料总量,实现全链路数量闭环管控。本文中所指“批次”,特指具备完全相同可持续性属性的特定批量物料,后续内容统一沿用该界定标准。
本章重点解读ISCC PLUS标准体系下,合规适用的三类监管链管控方法,分别为物理隔离法、受控混合法、质量平衡法,逐一明确各类方法的核心管控规则、模式细分、适用边界与实操要求,同时明确体系禁用监管链模式,规范库存定义,为企业合规落地提供精准指引。
(1)物理隔离法
物理隔离法是ISCC PLUS体系中管控强度最高、要求最严苛的监管链方法,核心管控原则为不同属性物料在采购、仓储、加工、运输、交付全供应链流转环节,实现全方位物理分隔,严禁混放、混装、混加工,杜绝不同属性物料交叉混淆,根据管控宽松度细分两类实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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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保留模式(严格IP模式):执行双重隔离要求,一方面严禁非可持续性物料与可持续性物料发生任何形式物理混合;另一方面,原料来源、温室气体排放量等可持续性属性存在差异的不同批次可持续物料,也需在全流程实现物理隔离,不得混同处置、混存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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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模式(宽松IP模式):执行基础隔离要求,严禁非可持续性物料与可持续性物料物理混合,但允许不同可持续性属性的可持续物料,在供应链全流程内进行合规物理混合,兼顾管控刚性与实操便利性。

(2)受控混合法
受控混合法指在预先制定合规混合方案、明确配比标准的前提下,对物料实施定向物理混合操作,核心目标是确保终端产品中生物基、循环再生、可再生原料的占比稳定可控、可精准核验。该方法仅适用于纯物理混合场景,混合过程中不得发生任何化学反应、生物反应及成分转化,全程保持物料物理形态稳定,混合配比与台账记录完全一致。
(3)质量平衡法
质量平衡法为ISCC PLUS体系核心通用监管链方法,允许不同可持续性属性的可持续物料、非可持续性物料(含温室气体减排属性存在差异的物料)进行物理混合,也允许能源含量存在差异的原料批次,为适配后续加工需求开展物理混合;但需同步全程留存混合物料对应的可持续性属性信息、各属性批次规模数据,且需按各类物料能源含量对应调整批次核算规模,确保数据关联精准、可追溯。
该方法核心管控底线为:供应链各环节流出的可持续性物料精准数量、对应属性信息,必须形成完整书面记录并闭环留存,且流出量绝对不得超过该环节对应可持续性物料的流入量,实现数量与属性双向闭环管控。
禁用监管链模式
ISCC PLUS标准明确禁止采用簿记申领模式(Book-and-Claim)开展监管链管控,该模式无法实现物料实物流转与可持续性属性的有效绑定,无法支撑供应链全环节实物溯源,难以建立物料与属性的关联关系,完全不符合ISCC PLUS体系溯源合规核心要求,严禁各类主体采用该模式开展合规申报与管控。
库存定义
本文所指库存,特指经营主体在自有或租赁仓储设施中,实际留存的可持续性物料、非可持续性物料实物总量,需通过规范计量核算方式确定精准数量,严禁预估、估算。库存数据是开展质量平衡核算、核算质量平衡周期期末授信额度、核查可持续性与非可持续性物料数量配比合理性、落实监管链闭环管控的核心基础数据,需实时更新、精准留存、可随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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