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CC认证咨询-ISCC可持续物料台账与重复记账禁令合规细则

发布时间: 2026-03-17
文章来源:
阅读人数: 2

9.2 通用要求

本章节为ISCC PLUS体系下监管链管控的通用合规准则,适用于物理隔离法、质量平衡法、受控混合法三类监管链方法,围绕物料台账核算、库存偏差管理、重复记账禁令、信息系统管控、时空边界限定、属性转移规则六大核心维度,制定统一、强制的合规要求,认证主体需全面遵照执行,保障可持续物料全链路溯源精准、数据真实、合规可控,杜绝各类违规操作风险。

9.2.1 差异化台账核算管理要求

即便认证主体选用的监管链方法允许不同属性物料物理混合,仍必须对不同可持续性属性的物料单独开展数量台账核算,严禁混同记账、合并核算,需在台账中清晰区分、专项标注各类核心属性信息,具体区分维度如下:
  • 核心必填项:原料类别、监管链模式(同一主体采用多种监管链模式的,需逐一分别标注,不得混淆);
  • 可选标注项:原料具体类型(如油菜籽、大豆、废弃餐饮油UCO)、原料原产国、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废弃物属性(消费后/工业后/混合/未明确)、物料不同规格(如适用);
  • 专项补充项:沼气供应链物料,需额外标注生产环节是否获得激励或补贴,若有相关政策支持,需注明具体补贴机制类型。
若物料经加工处理,或企业内部正常生产流程产生合理物料损耗,需采用ISCC认可的对应换算系数,对批次规模进行精准调整,确保台账核算数据与实际物料流转、实物库存完全匹配,实现数据闭环。针对混合物料拆分场景,拆分出的各批次可独立绑定对应可持续性属性,且所有拆分批次的可持续性属性、物料总量,必须与混合前投入批次的属性、总量完全一致,保障属性与数量双向精准匹配。
台账合并核算仅限特殊场景:仅具备相同可持续性属性、且采用同一监管链模式的投入物料批次,可合并核算;若物料可持续性属性不同、无可持续性属性,或采用不同监管链模式,台账中严禁合并核算,必须单独记账、专项管控。

9.2.2 库存偏差管控与数据核验标准

实物库存数量与数量台账记录数量,受计量方式、正常损耗等因素影响,可存在合理偏差,审核环节执行差异化核验标准:
  • 若实物库存与台账库存偏差≤0.5%,属于合理偏差范围,审核时可直接认可,无需额外提交说明材料;
  • 若偏差超过0.5%,认证主体必须完整留存书面偏差说明、计量凭证、差异原因分析等全套资料,审核过程中需接受专项核验,无法提供合理解释与佐证材料的,视为合规不合规。
数量台账必须依托可核验的实际计量数据填报,例如地磅称重记录、官方计量凭证、质检出库单等,严禁预估、估算数据;若收到的可持续性声明信息存在错误、遗漏,需第一时间联系出具方核实更正,具体流程参照第8.3.2章节相关要求执行。

9.2.3 重复记账严格禁令与风险防控

ISCC体系实施严格重复记账禁令,特定数量可持续物料的可持续性属性,仅可使用一次、且仅限单一用途,严禁任何形式的重复记账,该行为属于严重体系违规,将直接触发合规处罚。针对单一可持续性属性(如温室气体减排量)的重复记账,同样在禁止范畴内:例如企业通过甲烷收集装置实现物料温室气体减排量提升,该部分减排量仅可在单一体系框架内核算,不得同时在ISCC PLUS与清洁发展机制CDM等其他体系下重复核算、重复使用。
为防控多体系认证下的重复记账风险,出具可持续性声明的经营主体,需由资质合规的高层管理人员签署专项声明,确认知晓并承诺遵守禁止重复记账要求;审核人员需重点核查企业多体系参与情况,经营主体需主动申报所有参与的认证体系,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参照ISCC EU 201《体系基础》文件执行。

9.2.4 信息系统与全程追踪要求

所有参与可持续物料经营的认证主体,必须搭建配套的专属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可持续物料采购、入库、加工、出库、销售全流程数量追踪,可采用数字化数据库、带唯一批次编号的凭证档案、ERP管理系统等合规形式,确保物料流转全程可追溯、批次可定位、数据可调取。

9.2.5 时间与空间双重边界限定

可持续物料的数量台账核算、物理混合操作,需严格遵守时间边界与空间边界双重限定,不得超范围开展管控操作:
  • 时间边界:指可持续物料投入与产出平衡的核算周期,最长核算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认证主体需制定专项管控措施,确保周期内投入产出数据平衡、合规达标;
  • 空间边界:指监管链管控的具体地理作业区域,质量平衡、物理隔离法需至少按单个作业场地执行(生产、加工、仓储或物流场地),物料仅限在该边界清晰的单一场地内混合;质量平衡体系可适用于燃气管网等输配基础设施;若同一场地内有多个法人主体运营,各法人主体需单独建立台账、搭建独立质量平衡体系,不得共用台账。

9.2.6 物料可持续性属性转移规则

生物质物料与化石燃料物料在联合转化、或同一物理容器(单个储罐、管道)共同存储时,可将等同于生物质投入量的产出部分,声明为可持续物料;不同能量等级相态的生物质物料,同样适用该规则。可持续性属性转移仅限特定场景:仅当不同相态生物质物料在同一容器存储、或联合加工时,方可进行属性转移;例如生物甲烷与生物液化天然气,仅在同存储设施、管道存储或联合加工时,可转移可持续性属性,认证机构需在审核中专项核验,严禁对未联合加工、未同容器存储的物料违规开展属性转移。
ctslogo
{{ articleInfo.contact_name }}
电话 {{ articleInfo.phone }}
邮箱 {{ articleInfo.email }}
位置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1号华耀城12栋605
老师微信
地址地图
上一章: {{articleInfo.previewNewsItem.title}} 已经是第一章
下一章: {{articleInfo.nextNewsItem.title}} 已经是最后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