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社会准则是GOTS8.0标准(全球有机纺织品标准)的核心组成部分,与环境管理体系共同构成认证实体合规运营的双重底线,彰显标准“生态与社会责任双重要求”的核心导向。本文严格依据GOTS8.0标准4.4条款,系统拆解人权与社会准则的适用范围、核心管控要求(强迫劳动、童工、歧视骚扰与暴力),结合标准实施指引与行业实践,为认证实体提供权威、可落地的合规指引,确保其用工管理、权益保障完全符合GOTS8.0标准要求,践行公平、公正、尊重人权的可持续运营理念,契合GOTS8.0标准2026年发布、2027年生效的过渡与实施导向,同时呼应经合组织(OECD)相关指导方针要求。
一、GOTS8.0标准4.4.1 适用范围核心规范
GOTS8.0标准4.4人权与社会准则明确了清晰的适用边界,兼顾全产业链覆盖与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同时强化认证实体的供应链人权管控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1 主体与环节覆盖(4.4.1.1)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认证实体,覆盖其雇佣工人所从事的全部相关环节,包括纺织品加工、制造、包装、贴标、贸易、仓储及分销;同时明确,相关纺织品需符合GOTS8.0标准1.2.4章节规定,至少含有70%认证有机天然纤维,确保准则与产品认证要求紧密衔接。对于纤维来源位于人权高风险区域的,认证实体需采取额外缓解措施(如现场社会审核),确保符合本准则要求。
1.2 供应链延伸要求(4.4.1.2)
尽管GOTS8.0标准本身不覆盖有机天然纤维的生产种植环节,但认证实体仍需承担供应链人权管控责任,确保所使用的有机天然纤维在生产过程中符合本准则要求;同时,认证实体可结合自身监管能力及标准特性,采取合理、可行的管控措施,兼顾责任落实与实操可行性。
1.3 核心责任与特殊群体保护(4.4.1.3-4.4.1.4)
1. 核心人权责任:认证实体应始终尊重基本人权,严禁通过自身经营活动引发、促成、请求、纵容或支持任何形式的人权侵害行为;对于自身负责或涉入的负面人权影响及相关风险,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建立完善的人权风险防控机制;
2. 特殊群体保护:本准则明确覆盖易受侵害特殊群体的人权保护,包括原住民、女性、民族或宗教及语言少数群体、儿童、残障人士、移民工人及其家属,认证实体需针对此类群体制定专项保护措施,杜绝任何形式的权益侵害。
二、GOTS8.0标准4.4.2 强迫劳动管控规范
GOTS8.0标准对强迫劳动实行零容忍政策,明确禁止各类非自愿劳动行为,细化管控要求,确保工人人身自由与劳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体条款如下:
2.1 基本原则(4.4.2.1-4.4.2.3)
1. 严禁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这是不可逾越的合规底线;
2. 不得通过暴力、恐吓、威胁等任何惩罚性手段,强迫员工提供劳动;
3. 强迫劳动禁令覆盖所有非自愿劳动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奴役、抵债劳动、人口贩卖及契约劳动等各类违规用工行为。
2.2 具体管控要求(4.4.2.4-4.4.2.6)
1. 离职自由:认证实体不得限制工人自愿终止雇佣关系的权利,不得要求工人缴纳押金、保证金,或上交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至雇主及任何第三方;工人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通知期,自由办理离职手续;
2. 入职成本:认证实体应确保工人无需为入职、留存岗位支付任何费用及其他相关成本,杜绝变相收费、压榨工人的行为;
3. 自愿服务:不得强迫工人使用工厂提供的住宿、交通等配套服务,工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认证实体不得以此为由限制工人权益。
三、GOTS8.0标准4.4.3 童工管控规范
GOTS8.0标准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同时对未成年工人(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但未满成年的工人)制定专项保护要求,兼顾用工合规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3.1 童工禁令(4.4.3.1-4.4.3.2)
1. 严禁使用童工,不分性别,明确禁止雇佣任何低于法定最低就业年龄的儿童从事相关工作;
2. 应急处置:若认证实体内发现低于法定最低就业年龄的儿童务工,需立即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该儿童带离工作场所,同时保障其获得妥善救助,并积极协助其接受义务教育及相关教育保障,杜绝童工现象持续存在。
3.2 未成年工人专项保护(4.4.3.3-4.4.3.5)
1. 工作环境与时间: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夜间工作,不得安排其在危害身心健康及成长发育的环境中作业;每日工作时长不得超过8小时或国内法定最低时限(以较短者为准),严禁安排未成年工人加班;
2. 休息保障:需保障未成年工人连续至少12小时的休息时间,同时确保其享有常规周休息日,避免过度劳累;
3. 教育保障:雇佣未成年工人的方式,需充分保障其正常接受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机会,不得因务工影响其学业或技能提升。
四、GOTS8.0标准4.4.4 歧视、骚扰与暴力管控规范
GOTS8.0标准要求认证实体营造无歧视、无骚扰、无暴力的工作环境,保障所有工人获得尊重与尊严对待,细化管控措施与处置流程,具体规范如下:
4.1 反歧视要求(4.4.4.1)
招聘及整个用工环节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认证实体在录用、薪酬福利、培训发展、工作分配、工作条件、晋升、纪律处分、解聘或退休等各项决策中,需仅以工人的工作履职能力为唯一依据,不得因种族、民族出身、社会背景、宗教信仰、年龄、残疾、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社团或工会身份、性别、性别认同、性取向、政治主张等个人特征或信仰,对工人区别对待,践行公平用工理念。
4.2 反骚扰与反暴力要求(4.4.4.2-4.4.4.4)
1. 环境营造:认证实体应建立无骚扰、无暴力的工作环境,保障所有工人的人格尊严与人身安全,尤其对性骚扰、性暴力及性别暴力实行零容忍政策,一经发现严肃处置;
2. 惩戒禁止:不得对工人实施任何肢体、性、心理、言语上的骚扰、虐待或其他恐吓行为,此类行为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惩戒手段;
3. 举报处置:应建立匿名举报机制,鼓励员工举报虐待、严苛对待及各类歧视、骚扰、暴力行为;对所有举报事件需严肃对待、及时开展调查,经查证属实的,需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形成有效震慑。
4.3 惩戒流程要求(4.4.4.5)
认证实体应制定完善的惩戒流程,明确惩戒的适用情形、审批程序、处置标准,并向所有工人有效传达;工人入职时,需明确告知其惩戒相关内容,同时将惩戒流程公示于工作场所显著位置,便于工人查阅,确保惩戒行为公开、公正、合规。
五、核心总结
GOTS8.0标准4.4人权与社会准则,围绕“尊重人权、公平用工、合规履职”核心,明确了适用范围、强迫劳动、童工、歧视骚扰与暴力四大核心管控板块,细化了各项合规要求与实操细则。作为GOTS8.0认证的重要合规依据,该准则要求认证实体不仅要落实自身用工管理责任,还要延伸管控供应链人权风险,兼顾特殊群体保护,建立完善的管控机制与处置流程。认证实体需严格遵循本准则条款,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工人权益,确保符合GOTS8.0认证标准,助力纺织行业实现生态环保与社会公平双重可持续发展,契合GOTS8.0标准“健康、生态、公平、关怀”的核心原则。